证据保全的关键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,最好全程录像。根据证据的不同,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保全,包括提取原件、拍照、录像、录音、笔录等。保全后要加以保存,不得损坏或销毁。
法律分析
证据保全的关键在于保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。在证据保全过程中,最好能全程录像。关于证据保全的方法,《民事诉讼法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。实践中要根据证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。对书证,要尽可能提取原件。提取原件确有困难的,可提取复制品、照片、副本、节录本等加以保全。对物证,可通过勘验笔录、拍照、录像、绘图、复制模型或保留原物的方法保全。对视听资料,可通过录像、录音磁带反映出现的形象或音响,或利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加以保全。对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,可采用笔录或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,并力求准确、可靠,保持其原稿或原意。笔录经本人核对盖章后,正式附卷加以保存,不得损坏或未经批准销毁。
法律依据
《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24条
人民进行证据保全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采取查封、扣押、拍照、录音、录像、复制、鉴定、勘验、制作笔录等方法。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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